大清报律
清末颁行的新闻法。清商部、巡警部参照日本《现行报纸法》拟订草案,由民政部、法部会奏,经宪政编查馆修改审议,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二日(1908.3.14)正式奉旨颁行。共四十五条。规定报刊在发行前一日必须交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查核;严禁刊发诋毁宫廷、淆乱政体、扰害公安、败坏风俗之言论,违者处以罚款、监禁并永远禁止发行等。宣统二年底(1911年初)修订为三十八条,基本内容不变。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命令废止。
清末颁行的新闻法。清商部、巡警部参照日本《现行报纸法》拟订草案,由民政部、法部会奏,经宪政编查馆修改审议,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二日(1908.3.14)正式奉旨颁行。共四十五条。规定报刊在发行前一日必须交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查核;严禁刊发诋毁宫廷、淆乱政体、扰害公安、败坏风俗之言论,违者处以罚款、监禁并永远禁止发行等。宣统二年底(1911年初)修订为三十八条,基本内容不变。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命令废止。
读音:Mòlíng【综】 见《贵姓何来·古今姓氏表》(77)。秣陵,古县名,故城在今江苏江宁东南,或因氏。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姓氏词典》 注引 《希姓录》 云: “以邑为氏,其后省作末,又分为棱氏。
仆(僕)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掌驾驭兵车及天子所乘副车。
【介绍】:宋福州人,徙庆元府鄞县,字则中,号三山。躬行孝友,贯通经史。以词赋名于时,为后学所宗。高宗绍兴三十年进士。仕至屯田郎。宁宗在英邸时,兼小学教授,尝进《劝戒元龟》。
一卷。清魏裔介(详见《多识集》)编。此书体例与《多识集》、《雅说集》相同,也是魏裔介的一部杂纂之作。此书收录了陈继儒《读书十六观》中十六条、安得《长者言》四十二条、严栖《幽事》中二十九条、徐太室《归有
一卷。近代戴克敦(生卒年不详)撰。克敦字懋哉,浙江钱塘(今属杭州)人,曾任商务印书馆编辑。此书大抵抄袭章士钊的《中等国文典》而成,为掩饰之时时杂以他说,不伦不类,更有荒谬至极者,如谓名词分阳、阴、可阴
二卷。清吴楚椿撰。是书于《中庸》全书,通贯前后,共二卷,十八篇。依次为:名义篇,统绪篇,小人诬民篇,君子立极篇,论道篇,因性立教篇,德根于性篇,五常之德相需为用篇,即心言诚篇,天性贯始终篇,总论篇,论
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六年(225)置,权任甚重,二品。蜀、吴亦置。两晋开府者位从公,一品。不开府者二品,禄赐同于特进。南朝宋二品,南齐位从公,开府仪同如公。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一品中,在四征将军
清名安慈镇。即今吉林东辽县。民国熊知白《东北县治纪要》辽宁安西县:“县属抱手堆子距县市二十五里。一名安慈镇。……物产惟大豆最多。”1987年东辽县由辽源市迁于此。(1)在吉林省东辽县西部。县人民政府驻
即“仆散安贞”。
①官制用语,即拜官授职。汉代也称官员改任它官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中元二年(前148)“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、诔、策”。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凡言除者,除故官就新官也。”历代沿用。又,免除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