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宣徽副使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1913年由边关道改置,属甘肃省。治酒泉县(今甘肃酒泉市)。辖境约当今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中、西部和高台县以西地区。1927年废。1914年6月由边关道改名,治酒泉县(今甘肃酒泉市)。属甘肃省。辖酒
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。参见“普米族”(2291页)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办军用企业。清同治十一年(1872)由陕甘总督左宗棠创设于兰州,总兵赖长主持局务。次年将西安机器局设备拆迁并入。常年经费由甘肃关内外办理军费款项内拨支。所造炮弹枪子及仿制普鲁士式后膛七响枪,螺丝开花
读音:lǔ yáng出自鲁阳公之后。(见《元和姓纂》)楚公族有鲁阳氏。(见《潜夫论》)
即“捕役”。
见“八作使”。
读音:Bùlǔ景颇族姓氏。《中国人的姓名·景颇族》收载,未详其他。
壮、布依、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。亦称禾剪、摘刀、手捻刀。壮语称“特苡”。由远古石、蚌、竹、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。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,嵌一块长3厘米,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,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
同“鱼龙戏”。宋辛弃疾《青玉案》词:“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”